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》的通告(2026年第35号)

作者: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
发布于: 2026-05-15

为进一步规范中药变更受理的形式审查要求,更好地指导和服务申请人,药审中心组织修订了《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》(见附件)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,现予发布,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附件: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

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

2026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