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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《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》的通告(2025年第56号)
来源: | 作者: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26-01-05 | 40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为了进一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,更好地服务上市许可持有人,做好已上市中药变更说明书安全性等内容的补充申请工作,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《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》(见附件)。

根据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20〕9号)要求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附件: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

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 

2025年12月30日